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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您咨询一下,我处了个对象,快两年了,但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也就两个月,现在都觉得将来不可能在一起,可是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两年时间内我前后总的给她转了将近十万块钱,现在分手我的钱能要回来吗?(分手的原因是我发现她不专一,和我交往时同时交往了三个人,有视屏照片记录)

同居 2021-09-01 12: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你转给对方的金钱是否是借款的意思表示来判断,如果明确表示或有其他证明表面借款的意思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 你好,如果单笔金额较大,且并非什么特殊含义数字,是可以尝试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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