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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8岁的岳母2008年11月骑自行车有北向南过马路,被有西向东的轿车撞倒,交警认定轿车负主要责任 岳母负次要责任。岳母股骨头撞碎换了股骨头。。 岳母未出事前在饭店做面食师月工资在1400元,注;【岳母身份证是农村的,可是在城里居住了7年】。 我想去法院处理都有什么程序~~~~~~谢谢指导

其他 2009-07-13 08: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先向法院递交写明诉讼请求的诉状,医疗费相关的证据、在城里居住7年的相关证明、伤残鉴定书、误工损失证明等,因为需要的材料比较复杂,最好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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