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每年有去日本研修,所谓研修就是去总公司工作。日本研修生一样,内定的制度是在日本工作到期后回本公司后工作5年,说是公司培养我们了,必须在本公司工作5年,如有辞职,必须返还公司的培训费,培训费包括体检,机票,国内外交通费,办理护照,签证等一切费用,共计5万元。如果工作了1年就赔偿4万元,工作两年赔偿3万元。以此类推。服务期为5年。劳动合同书没有涉及到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在双方约定事项里填写按照公司相关劳动制度执行。公司有工作手册。手册里有培训违约金一项,劳动合同书签订5年服务期。如果提出辞职,如果不赔偿,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这种公司制度合理吗?我想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我办理离职证明。我能胜诉吗?谢谢

诉讼 2012-02-21 16: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