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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这家公司入职已满180天,但离满6月还差三天,公司突然通知要辞退我,因为公司业务调整,我没有任何过错,昨天刚通知我,就让我立刻走人,补偿金也只给半个月工资

无故辞退 2021-09-10 13:1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用,请点击好评和采纳。
  • 您好!可以申请仲裁进行赔偿
  • 您好,您的情况大概了解了。
  • 公司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辞退一般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您好,可以主张补偿金甚至赔偿金的。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您好,公司可能是违法解除,应该支付赔偿金,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电话详谈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您支付赔偿金,根据您的工作年限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 您的这种情况不满半年按照半个月工资加上未通知经济补偿金,是可以获得1个半月工资进行补偿的。详细内容可以再沟通
  • 您好,工作超过180天,违法解除的话,不到半年,仅能是半个月工资为标准,但对方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是1个月工资的标准。
  • 您好,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用,请点击好评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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