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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为单身残疾人,无父母,有三个兄弟,现有一处宅基地。我们是农村的,讲究死后要有人指路,可死者无子女,三兄弟在村委的协调下,有老三的儿子指路,拿出600元和一间小屋作为补偿,死者的宅基地有三兄弟协商解决,老三同意并与丧事完成当晚钱物以付清。可就在2007年4月老三在没有通知其他人的情况下自行建围墙,将门换了锁,并称其应归他所有。事后经家人的调结决定老三拿出18000元,死者宅基地归他。但现在老三拒绝拿出钱并说是有房产证是死者给的,但是死者与老三的关系并不好从不来往,(可能是老三在去住的时候找到的,决不是死者给的,而且死者死的很意外)也没有对其进行抚养。像这种情况其他两兄弟应该怎么办?

调解 2008-01-25 16: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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