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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八月31号已经离职 但是公司这个月给我发八月份工资时 用我的八月份工资缴纳我九月份的社保 个人的和公司的双方面扣除 现在我八月份工资只有一百多 而且我是试用期 这个情况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4 12: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试用期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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