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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1日在**镇沅河村偏岩湾发生一起伐木伤害致死案。受害人唐**,男,1951年8月24日生,汉族,家住洪江市沅河镇鄢家溪村二组70号。他受沅河镇沅河村村民冯**的电话邀约来事故发生地砍树,当日他与沅河村村长冯**、村民冯**在一起砍树不慎被树弹起跌伤**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冯**、冯**那天为了争夺村委大权选举竟然见死不救。什么事情能比人命关天更重要?命案发生后沅河镇鄢家溪村委和沅河村村委在调解时听信冯**、冯**狡辩竟将帮工说成合伙不按法规办事给了4万元了事。更令人气愤的事沅河镇司法所的张**不到现场调解事后为调解作伪证。

刑事辩护 2012-03-04 06: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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