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跟公司签了2年的合同,现在只干了7个月,由于公司生产效益不好,面临着倒闭。在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给我们解除了合同,我们要求他支付我们代通知金。可是我们领导说,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因为公司的原因,裁减的人员多。(其实我们工人总共26人,解除合同的就有6人),占了公司的10%。所以就有权不支付我们的代通知金,如果支付的话,就只支付我们680元的最低生活费。可是我们看了劳动合同法41条上面没有规定公司倒闭了就不支付代通知金的。请各位老师帮帮忙,我感激不尽。谢谢了!!!

其他 2009-07-13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