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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事实婚姻离婚分割财产方面的事宜

离婚财产分割 2021-09-15 17:10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事实婚姻,婚姻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994年2月1日前,属于事实上婚姻
  • 婚后财产平均分割的 法院诉讼解决的
  • 你好,您说下什么时间一起生的?
  • 你好,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名下财产,不能分割父母的财产。离婚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用于家庭生活的对外债务,可以协商财产归哪一方所有,或者债务由哪一方承担。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事实婚姻离婚分割财产方面的事宜
  • 现在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92年以后的没有结婚证,按同居关系对待。 财产分割,参照离婚有关财产分割精神。
  • 您好,详述一下具体情况。
  • 您好,国内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了。针对同居期间财产问题,谁挣来的是谁的。不存在均分问题。
  • 您好,一般情况下,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过错方少分
  • 目前没有事实婚姻了,1994年之前是有的。
  • 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一般也主要是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您可以说一下详细情况。
  • 你好,具体分析稍后与你沟通。
  • 您好,94年之前存在事实婚姻,94年后便以婚姻登记为标准,一般无过错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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