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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者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以产生撤回的效力。 这个到达是指 让他知道“拒绝”这个内容,还是说发到他邮箱里就行了?

合同违约纠纷 2021-09-20 1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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