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黄石的,丈夫是孝感的,我们在2005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向娘家借款4万。我们在2005年生育一个姑娘,因我有癫痫病不能再生育,加上长期的俩地分居,他与去年夏天提出离婚。我的医药费一直有我自己承担。我不知道孩子和房子将如何判,他是当地人,我又在外打工。

离婚 2009-07-13 21: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的病对抚养孩子无大碍,孩子就应判归你。房子的借款与你的医疗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房子也属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夫妻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房子应判归你较公平。另外,你有病,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时多分。 如果对此答案满意,请采纳。
  • 平均分配。
  • 我可以帮助你代理此案件,能够为你争取最大权益。孩子正常情况下和你共同生活,男方必须支付抚养费到孩子满18周岁。房子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你的医疗费用应当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你丈夫有法律规定的行为,你还可以要求你丈夫赔偿。类似案件我办理过多起,欢迎电话联系我。
  • 房产平均分割,小孩对方抚养,借款就借款偿还。专业婚姻财产案件律师。
  • 财产两人平分,孩子归你,他来抚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