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有一位阿姨张某,2000年经人介绍和一中年离婚男子杜某谈恋爱,因杜某在广州工作,两人处于半同居状态(逢年过节,杜某回重庆两人才在一起居住)。恋爱期间,杜某主外负责赚钱养家,是两人主要经济来源,阿姨张某主内负责照顾家庭(主要是杜某在重庆的父母,以及杜某与前妻的小孩)没有固定工作。2008年,杜某出钱购买了一辆营运用客车,由张某驾驶来跑出租,所得收入作为家庭收入。现在两人恋爱关系破裂,由杜某提出分手。请问,我阿姨张某和杜某之间的关系是属于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两人现在关系破裂,杜某要求张某偿还两人在一起之后所花生活费用是不是合法?杜某出钱购买的客车包括两人同居期间所累积的财产(主要是现金),是属于两人共同财产还是杜某私有?我阿姨还有一份由杜某出钱购买的商业保险,受益人写的是杜某的名字,这分保险应该怎么处理?以上情况如果提出法律诉讼,应该怎样申请?

离婚 2020-04-20 21:4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男女其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继承其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规定: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以后的属于同居关系。
  • 非法同居该怎么处理?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法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关系。

    二、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 1、属于同居关系。 2、不合法。除非二人有约定。 3、共有。 4、保险维持,也可以变更。
  • 他们不是事实婚姻,按一般共有来分割财产。
  • 他们的情况属于同居关系。两人在一起的生活费属于日常正常开销不需要偿还,购买客车的钱如果你阿姨也出钱,属于共同财产。你阿姨可以申请变更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欢迎来电咨询或面谈。以便了解理详细情况后,给你理严谨的解答。
  • 问题1:属于非法同居关系。问题2:不合理。问题3:共同财产。问题4:保险应按照赠与处理。如通过诉讼,最好委托律师处理,同居问题比较复杂。
  • 同居期间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