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好!我于2011年元月在宝鸡一新建市场内租了两间门面房,做冷鲜肉生意,(每月2000)按协议交了全年的租赁费及保证金(保证金4000),市场开业后由于所处位置不好,基本无人光顾,市场虽承诺积极招商,但根本没有效果,后来生意根本就没办法做下去,于是我在2011年4月关了门,随即提出退房,但市场以种种理由不退还剩余的租金,一直拖到现在问题也没有解决。年后去找对方,市场方面最后只愿意补偿5000元,其它概不负责!请问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吗?

其他 2012-03-01 20: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宝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