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有条件实行,但由于主观方面因素致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可以要求赔偿

债务追讨 2021-09-25 08: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执行义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而情节是否严重又要从下述几个方面对执行义务人的行为进行考量: 一看其有无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看其有无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三看其有无抗拒、阻止、妨害执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行为。
  • 你好,一切都要看证据,有证据的话建议你走信访途径或纪检监察途径。
  • 你好,一切都要看证据,有证据的话建议你走信访途径或纪检监察途径
  • 需要了解一下你说的主观方面因素具体是怎么回事,属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内。
  • 协商处理此事,如果不作为可以申请检察院介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