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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要辞职,但是医院不同意,我能自己走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9-26 11: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有劳动合同,医院无过错的,一般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医院,提前递交辞职书
  •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立即走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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