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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个贷款的问题想向您请教。2020年11月5日本人戚坚萍向友金普惠贷款人民币19.5万元,贷款期限24个月,由北京中关村银行放款。友金普惠给我的还款计划是一到十二个月每月还款人民币11315.32元。其中人民币8819.32元打入北京中关村银行账户,人民币2496元放在我的银行卡内,由友金普惠直接扣除。从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每月还人民币9940.32元。(在银行贷款利息不变的情况下)每月因打进北京中关村银行账户是人民币8819.32元,友尽普惠每月要还人民币1121元。到目前为止我一共还了八期总计人民币90522.56元。这里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个友金普惠的收费是否合理。因为我算了一下,北京中关村银行24个月一共收我人民币211663.68元,除去本金人民币19.5万元,二十四个月一共多收我人民币 16663.68元,这应该是银行的利息部分。但是友金普惠收的的服务费第一个十二个月收取人民币29952元,第二个十二个月收取人民币13452元,总计二十四个月要收取服务费是人民币43404元。要比银行收我的利息高出差不多38%。这个收费合理吗?现在由于公司资金出现的问题本期九月份的贷款我还没有还上,跟他们协商也没有用,告诉我再不还,我们就直接跟你爱人联系。这种做法合法吗?谢谢律师

金融借款贷款 2021-10-25 17: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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