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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刚毕业出来实习的大学生,我在***分社做业务员。是2011年12月23日入职的,试用期是两个月,在2012年2月18日的时候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还是在试用期,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渐渐觉得我不适合这个行业,而且在今年六月份我还要参加考级,这份工作是在没有时间让我复习。在昨天我想经理提出了辞职,并在昨晚递交了辞职邮件。经理说我坚持自己的意见的话,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但是我要说的是,我签合同时,合同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每个月18日发放工资不得拖欠,直到今天,他们也没有给一个不发工资我的理由。我现在很无助,请您帮帮我!

其他 2012-02-24 12: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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