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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已提出离婚,我们两人之间没孩子,两人从认识到现在7年多,相处3年结婚的,现结婚已有4年多。结婚领证后买了楼房,写的是双方的名字。男方广西,我东北,楼房在男方老家买的,是在男方的老家办理登记结婚的,房子我不想要。这种情况下,谁起诉比较好?我可以得到哪些财产?财产怎么分?如果我有男方出轨的证据,可以让男方多给我一些钱么?可以要求给我青春损失费费么?

离婚财产分割 2021-09-29 09: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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