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10年3.31因磨具砸伤右脚治疗后评为十级伤残,社保已经赔偿,但工厂到现在没有赔偿。12年2.19日晚18:30下腹突然巨厉疼痛,当时在医院就打电话到公司请假,23号下午病情有所好转就回厂里上班,可是公司作出一个让我很难接受的事实,旷工三天自理,我该怎么办,请求帮助。谢谢!!!

争议解决 2012-02-26 1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你有医院有诊断证明,公司辞退你,属于违法辞退。自入职时起,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 你与工厂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要求厂方支付相关的工伤待遇,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
  • 您好!社保基金支付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1个月医疗补助金;4个月就业补助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