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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88年在中条山森林经营局参加工作,89年转正。91年调回大宁食品管理局上班。98年机关破产而后合并到县物资公司,再没有让上过班。前后公司不发工资和个人又没钱缴纳过养老保。现在不知个人如何补交。物资公司有责任管吗?谢谢!

其他 2012-02-25 17: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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