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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舅在下班途中被汽车撞伤,认定对方肇事全责,现在住院治疗中,已经2个多月时间.单位给上了意外保险,没上工伤事故保险. 问题1,住院及养伤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发放工资? 问题2,在下班途中被汽车撞,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诉讼 2012-02-26 20:0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因为属于工伤,因此应当支付工资,并依法给与补偿。
  •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 属于工伤,按工伤标准赔偿,应全额发工资,如需详询请电话咨询。
  • 应属于工伤,申请做工伤认定,工资全额发放。 另外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
  • 你好,是工伤和第三者侵权两个法律关系。都可以要求承担责任。1、住院期间工资应该照发。2、是工伤。
  • 1、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待遇 2、构成工伤,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您好:应属工伤,单位应发工资。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你舅舅应属于工伤,但应申请做工伤认定,工资应该全额发放;另外你舅舅还可以就交通事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如需法律帮助,可随时和我联系。
  • 1、你舅舅在下班途中被汽车撞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该条例第三十三条 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你舅舅在住院及养伤期间,单位应当给予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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