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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撞伤行人,有商业险,保险公司给予理赔,但是被伤者还要额外赔偿!请问我需要支付这次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1-10-08 18:3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人被车撞了,造成了损害的,对方负全责的赔偿,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人被车撞了,造成了损害的,对方负全责的赔偿,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您说的额外赔偿是指哪些赔偿
  • 您好,保险公司已调解的不需要支付赔偿,可以让对方走法律程序
  • 根据具体损失,理赔限额
  • 可以按照伤残等级去赔付,或者等对方起诉
  • 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也是让对方去起诉。
  • 交通事故案件一般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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