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老人半身不遂在老年公寓,交的的是全部护理的费用。他有一台残疾车,在公寓门口喊服务员时,服务员没来出来,这时一个80多岁的老太太,来扶车,跩了,骨折了,是否养老院应付全责,我家老人是否有责任。对方现在说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诉讼 2012-02-28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情况应由养老院承担赔偿责任,你家老人予以适当补偿。 理由:《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事故的主要责任应该由养老院来承担,对于你们家可以进行适当补偿。如果对方已经起诉,你们应该积极应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你家未拒绝的,应赔偿那老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