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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有个员工,18年3月离职,5月办了失业保险金,然后7月份,公司因发展需要,又重新聘请了该员工回公司工作,昨天社保局来公司让提供相关证明,但是3年前的资料,公司已经销毁了,请问应该怎么处理啊

社会保险 2022-12-02 18: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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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法决定由公司补交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携带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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