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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理县有套房,是单位的房改房,有产权证的。08年地震前和买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买方也交了3万定金,但是遇到5·12地震,于是我所在单位决定将损坏的房推到重建。现房子修好了,但产权证还没办到,买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将如今重建的这套房子过户给他们,但宣判前撤诉,又再起诉称确认房屋所有权是他们的。 原房子已经没了,现在是重建的,但是买方找了2个所谓的证人说我仍然同意重建后的房子属于买方的,我占理吗?那份协议还有效吗? 谢谢各位了!

其他 2012-03-09 12:0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的买卖协议的,由于在过户之前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损坏,合同根本不能履行,所以你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新修的房屋属于新标的物不属于原合同约定的范畴,所以你没有义务将现在的房子过户给他。你有权只给他退还定金和相应的利息。
  • 你们的买卖协议的,由于在过户之前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损坏,合同根本不能履行,所以你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新修的房屋属于新标的物不属于原合同约定的范畴,所以你没有义务将现在的房子过户给他。
  • 已回复。 新房与旧房属于两个标的物,原先的合同也因履行不能而已经解除,故所有权应不属于原告方。 如还有不解可以联系。
  • 你好,在过户之前因不可抗力的导致标的物损坏,合同根本不能履行,所以你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新修的房屋属于新标的物不属于原合同约定的范畴,所以你没有义务将现在的房子过户给他。你有权只给他退还定金和相应的利息。
  • 你们的买卖协议的,由于在过户之前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损坏,合同根本不能履行,所以你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新修的房屋属于新标的物不属于原合同约定的范畴,所以你没有义务将现在的房子过户给他。
  • 你们的买卖协议的,由于在过户之前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损坏,合同根本不能履行,所以你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新修的房屋属于新标的物不属于原合同约定的范畴,所以你没有义务将现在的房子过户给他。 你有权只给他退还定金和相应的利息。
  • 你好,你的问题已经咨询过我,你们的买卖协议的,由于在过户之前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损坏,合同根本不能履行,所以你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新修的房屋属于新标的物不属于原合同约定的范畴,所以你没有义务将现在的房子过户给他。 你有权只给他退还定金和相应的利息。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可以来电或者来所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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