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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3岁和一个05年出生的小女孩谈恋爱,同居犯法吗

同居 2021-10-28 22:3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未成年人同居不犯罪。 十四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处于自愿同居虽然不违法。但男方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自愿发生关系则违法且构成犯罪。 扩展资料 强奸罪的处罚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 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 3、强奸幼女定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 B 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 现在讲究婚姻自由,没有明文规定不需要未成年人谈恋爱。
  • 您好,不违法的,建议不要伤害未成年人。
  • 您好,最好不好同居,建议您协商解决
  • 您好!如果16岁少女是自愿的行为,虽然法律不鼓励、不提倡,但并不构成犯罪;如果16岁少女并非自愿同居,则涉嫌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
  • 不违法的,建议不要伤害未成年人
  • 现在是否已经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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