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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经离婚了,为什么医院还要我的前夫出具证明呢

起诉离婚 2022-12-02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一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x 您好,请您详细说明情况
  • 002 医院说明开具证明的原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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