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婚前我父母出的首都款,写有女方的名字,婚后贷款由男方一直再还款,那离婚时怎么说

婚姻债务 2021-11-01 18: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因为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为婚前购买,那离婚时双方只能对婚后还贷部分要求分割。可以说一下您的诉求,我们专业办理婚姻案件十一年,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 您好,如果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是可以要求分割的,请问目前是打算离婚吗?什么原因想要离婚呢?可以跟我说说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帮助你。
  • 你好,如果写有女方名字,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一人一半。
  • 你好,请问办理房产证了吗?婚前的部分是属于你自己的,婚后是共同的
  • 你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了解购房过程及背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十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