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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7年我租了间房子,是个老小区,当时屋内很多房东用不到的东西,一直没有拿走。今年退租的时候房东说东西丢了,诬陷是我拿的。并且因为租房四年,实木家具有一些掉漆,房东以这些为理由不退押金,请问是合理合法的吗?因为当时租房没有找中介,对相关事宜不是十分了解,也没有对当时房屋状况拍照留存,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感谢百忙之中回复~

房屋租赁 2021-11-01 11: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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