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我20周岁,去年我将身份证借给朋友(未满18周岁),借的时候知道他用此身份证去向他人借款。事后,出借方拿着借我身份证人出具的借款条向我和家人所债,并纠集多人闹事。但是,当初我借朋友身份证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朋友是去借高利贷的,我也没有拿过一分钱。我也报了110解决。警方说让我们自己和解,可是出借方根本不听我的解释,就是要我按照借条上的金额和我朋友一起还钱给他们。我是否可以走司法程序,将这个事情说清楚。现在他们派一些流氓几乎天天上门吵闹,还动手打人

其他 2012-03-13 11:27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