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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揭露别人恶行,但主观上并非恶意伤害,却被派出所认定为侮辱违法成立,请问可以复议嘛

行政复议 2021-11-10 16: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看如何揭露别人的问题,是否真实,是否有夸大或者涉及对方隐私,造成对方名誉受损等综合评定,如果您对派出所作出的罪名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申请复议。
  • 您好,如对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认为不合理的,您可申请行政复议,建议电询律师详述 案情
  • 可以复议,复议不成您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你好,需结合实际证据材料分析。
  • 在一些论坛上,随时都能找到一些恶搞、侮辱、谩骂的帖子,还有地域间的谩骂,这些人之所以敢这么骂,就是因为论坛上只显示自己的IP地址或者用户名,而真实的名字别人是无法看到的。崔真实自杀事件已经给整个网络环境敲响了警钟,我们说要净化网络环境,但必须有一定的制度保证,所以实名上网应该尽快推行,外地一些城市已经试行了。只有这样,人们在发表言论的时候才会有所顾忌,因为自己的真实名字在网上挂着呢,网络警察也能随时监督,网络暴力等现象就能有所遏制。实名上网推行起来并不难,我现在用MSN聊天、包括注册用户名都用自己的真名字,只要每个人上网时用自己真实名字登录就可以了,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网络安全。
  • 需要看如何揭露别人的问题,是否真实,是否有夸大或者涉及对方隐私,造成对方名誉受损等综合评定,如果您对派出所作出的罪名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申请复议
  • 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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