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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外地农村的,在上海打工,女儿三岁了,去年起诉一次未判,今天又起诉了,我户籍住房在上海,都想要女儿,且女儿让她从家偷着抱走已经快半年了,请问第二次会判离吗,女儿会判给我吗

诉讼 2012-03-06 13:18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孩子为原则,要考虑男女双方多方面因素,如经济、住房、教育水平、身体健康等等。 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争取孩子抚养权。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 年幼的小孩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你可以尽量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 有可能判离婚。但是女儿归谁不好说的。
  • 你好,你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2、2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为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及孩子利益方面,双方协商为好 3、协商不成的,法院主要对于子女的抚养主要考虑子女年龄,父母各方给孩子提供的成长环境谁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等因素,同时还要一并考虑父母哪一方能给子女更好的经济条件和更周全的照料。
  • 孩子在对方处,你要争取有困难.
  •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如需帮助,可来电
  • 你可以争取的,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 有很大的可能性。
  • 皆有可能
  • 再起诉离婚,一般第二次起诉的,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一般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离。
  • 你想要离还是不离?都有可以做到。孩子一般归女方,但是你这情况下,也是可以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关键看怎么提交证据。
  • 你好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是否判离以及如果判离孩子抚养权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情况判断,。
  • 协商处理,不行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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