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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我的同意在公共平台发布我的丑照算不算侵犯他人肖像权

肖像权 2021-11-15 01: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被记者拍照登报,如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不涉及以盈利为目的,而且也不存在侮辱丑化等情形,不算侵犯肖像权。
    在一些情况下,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使用公民肖像时,即使未经本人同意,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构成肖像权的侵犯,属于肖像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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