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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产妇在休产假期间,单位通知让自行交付养老和医保费用请问这样合法吗!~

其他 2012-03-10 14: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违反了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工资待遇不变。
  • 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 不合法,违反了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工资待遇不变
  •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 你咨询的情况主要还是涉及到当地的有关政策情况,最好能直接咨询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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