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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离婚四年了,当时协议书上写的一个月给小孩两三百块钱抚养费,最后他说不要了,只要经常回来看看小孩就行,现在我已经结婚有小孩,他说要起诉我要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1-12-09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尽管您离婚后又组建了新的家庭有了小孩,但离婚之前的小孩也是您的子女,您也有抚养义务。
  • 那当然是要按照协议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
  • 您好,需要根据离婚协议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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