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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方作为施工单位现已中标某装修项目,但在签订合同(总价包干合同)过程中,我方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了,于是提出应根据缺项、漏项的工程量,相应的增加合同总价,但是发包人提出先签订合同,至于相关缺项漏项等工程量,开工后再进行讨论。由于我方担心没有保障,一直迟迟没有签订合同,要求增加已发现的缺项漏项的工程量金额,但现在发包人以我方过期未签订合同为由,可能将要起诉我方,请问这种情况,我方占理吗?或者说这种情况下,我方可以放弃中标吗?

招标投标 2021-11-27 08: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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