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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己承包工程,借朋友18万,没几天就还给朋友3万多(第一次),2016年还了3万(第二次),2017年还2万(第3次)。 过后给朋友补的借条,借条是2016年写的,已经还了三万多,当时忘记已经转给她3.4万,15万借条是过后补的。 朋友已起诉,前几天调解,调解中心问借款情况时,忘记已经还的3万多(第一次)没说。 对方起诉时,把转账明细给法院作为还款证据吗? 对方承认还给她5万,还要还13万。 注:对方律师提供的转款明细,借款第5天,多次转账给朋友共计3.4万。 请问律师! 一、3.4万怎样做才能让对方承认是已经还款 二、银行转账明细,是提供原件还是复印件?需要几份? 三、银行明细复印时,可以把不相关的其他转款人,遮住吗?

债务追讨 2021-12-03 12: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以及复印件都需要提供,有对方承认还款3.4万的聊天记录或录音吗?
    【追问】没有录音,当时没有微信
  • 你好,还款需要提供证据,银行明细需要原件
    【追问】银行转账明细复印时,除了他的明细,可以把其他转款人,遮盖住吗?(不想让对方看到)
    【回答】可以要求银行只打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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