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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我是08年11月份骑摩托与大货车相碰责任划分为我3他7.。事故造成我脾破裂,已经全切除,鉴定为八级伤残,现就伤残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未支付,想问下这两向应支付我多少,赔偿下来的钱还有必要责任划分么,还有我未婚但已经有1岁半孩子这我有权申请赔偿么,。我是徐州的,,农村户口没有工作,....我母亲摔成轻微脑震荡现已康复,,,但留下后遗症。。经常性头痛,也查不 出什么原因..我想问下我母亲有权利提出精神赔偿么,开过两次庭了,但对方坚持不同意给我母亲精神赔偿,我住院期间家人在镇上帮我请了律师全权代理,但我觉得那律师并不怎么样,我想换个律师代理可以么,有哪位律师能对我的问题一一做出解答谢谢了。。。我会尽快与那位律师联系的,,。

刑事辩护 2009-07-18 0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在镇上请的可能不是律师,而是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于你因交通事故致残,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不知道你母亲是否作了伤残鉴定,如果构成残疾,也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如果不构成伤残,则不能主张。鉴于你还有1岁多的孩子需要抚养,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 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对方的交强险应该足够赔付了。
  • 赔偿数额为6万左右,还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具体可电话联系协助处理。 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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