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1年10月份我在村委前停车后,对方是黑出租上来说不让我停,我没理他,下车后对方上来双手掐住我的脖子是我很难受,我反抗回了一拳(就一拳),后对方经法医鉴定为眼角内骨骨折(为十级伤残),公安部门已做调查,我有当时在场证人,对方把我告到法院让我赔偿5.9万元,请问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2-03-12 17:1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开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