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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同事在外面聚餐,同事喝酒了把我打了,脸上缝了针,医生说要留疤,他这个赔偿是不是应该除了医用费那些还要其他赔偿啊

同居 2021-12-15 15: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民法典》1179条。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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