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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因病去世,父亲即将再娶。家里有一处房产,落户在父亲名下。请问这处房产后母有没有继承权?

争议解决 2017-10-20 20:2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在你父亲名下的房产,在与你后母再婚后,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父亲先你后母去世,两人如果结婚,那你后母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可通过法律途径使你一人获得继承权。
  • 你父亲名下的房产,在你父亲与你后母再婚后,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父亲先你后母去世,那你后母和你同为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1、不孝顺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很多因素:若是构成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直接丧失继承权。若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的方式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在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在继承房产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只需要缴纳极少的公正费和继承公证费用,即使在房产证不到5年的情况下出手,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
    但是,继承的过程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名列前茅个问题是有多个子女,或者是父母的父母还在世,那么这种情况需要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其他的继承人不同意,而父母又没有留下相关的有效遗嘱,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遗嘱,但是其他的继承人依旧不同意,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来处理。
  • 我不同意“如果是你父亲登记前的房产,后母没有继承权”的观点。对父亲的那份遗产,你后母有继承权!
  • 如果是你父亲登记前的房产,后母没有继承权
  • 如果是你父亲登记前的房产,后母没有继承权
  • 在你父亲名下的房产,在与你后母再婚后,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父亲先你后母去世,两人如果结婚,那你后母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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