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09年12月份我替我朋友(小王)担保向另一个朋友(小冯)借了20000块钱,并签了借款协议,小王承诺 2010.6月份还给小冯23000元,当时他们约定的利率为:月息2.5%,可是截止2011.1.9小王也没有还给小冯23000元,当时我作为担保人就替小王把23000元还给了小冯,小冯给我出具了收款凭证,另外小王当时给我写下了28000元的欠条,其中23000元是我替他还给小冯的欠款,另外5000元算是给我的利息以及违约金,小王承诺2011年6月份还给我,但是至今小王只还给我了2000元钱,剩下的26000元一只没有偿还给我,我要了多次他都推脱说尽快还,我不知道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呢?另外就是26000元值不值得打官司呢?我现在手上有小王与小冯的借款合同,有小冯写给我的收款凭证,还有小王写给我的借条

其他 2012-03-13 0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