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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九台新华书店的一名职工,我是2003年办的预退,当时,经理开全体职工大会说:年满40的,无论虚岁还是实岁都可以预退,工资和上班人员一样,百分之百开支,就是没有福利待遇和奖金,不瞒40的百分之八十开支,预退人员的三险,也就是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和上班人员的都一样,当时也没什么协议,只是大会上说的,然后就让我们在一张纸上签上同意两个字,上面什么内容都没有。可是这几年涨工资,一直都没给我们涨,现在的三险也不一样的,我们去找省新华书店,省店就说让单位自行处理,回到单位,经理又说是省店的精神,就这样来回的推卸责任,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我们该怎么办?百忙之中打扰您,谢谢了!

综合法律 2012-01-07 19: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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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退人员和在职人员的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是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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