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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年4月我在一楼盘看中一套50平米营业房,当时尚未开工,开发商要求预交50%房款,但收款单位是个人帐户,在交完首付后,开发商将我的进帐单收回,以公司名义开据了一张借款收据,并未签订任何合同,仅附带一张定位单,注明房号及面积。现在工程主体已基本完成,但我发现预订的该套房屋设计有所变化,面积缩小,影响日后使用效果,我现在想退房,不知能否要求开发商退还预交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银行存款利息?

其他 2012-03-15 18: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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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你说没签合同,那也就没有相关约定;你说与图纸不符且面积缩小,那当然可以要求退款。
  • 您好,详情请来电或当面咨询。
  • 可以看合同具体如何约定
  • 可以看合同具体如何约定
  • 您好。可以的。
  • 可以看合同具体如何约定
  • 可以看合同具体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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