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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在江门鹤山某小学的临聘教师 签合同是签到了今年七月份 去年十月份入职 现在学校单方面辞退我 但是只给我赔偿半个月的工资 理由是我未干够半年 我想问这符合劳动法吗

无故辞退 2022-01-18 23: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擅自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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