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父亲去世了,名下有辆京牌车。我母亲还在,名下无车,我名下有车,我爱人名下无车,但我想把我父亲的车直接过到我儿子名下,我儿子今年十岁,这样可以吗?

遗产继承 2022-01-21 11: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有遗嘱的或者需要书写遗嘱的: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 您好,这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进行。但只能过户到您的名下。除非父亲留有遗嘱。
  • 您好,车辆过户,建议可直接咨询车管所,如有相关争议的,可电询
  •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放弃继承声明赠与声明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当地的监管部门。
  • 你好,您儿子不属于继承人,不能继承
  • 首先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需要车辆登记人事先处理完毕车辆的违章和事故,要求车辆手续证件齐全有效,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合格证,行驶证,保险等手续材料证件。 其次再由双方当事人和车辆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申请过户,当事人双方需要出具身份证,如果当事人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出具在本地居住证。
  •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您需要到当地车管所具体了解一下相关政策。根据北京的相关规定,车牌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夫妻之间可以直接办理过户,孙子女继承相对复杂。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