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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租了一个房子,签的一年的合同,押一,半年付,今年3月5号刚好半年,因换工作我现在不想住了,和房东交涉,房东不退还剩余一个半月的租金,理由是年底了,没人租房了。我想问一下,这一个半月的租金是否应该退回来

房屋租赁 2022-01-21 15: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提前搬走属于违约了,对方可以要求你支付违约金,因此你还是要和对方好好协商解决。
  • 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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