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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外地来上海南汇一公司打工,居住满一年,因为在公司场地工作时被公司内部的无牌照车辆碾压,最近已鉴定为九级伤残,请问是按道标还是工标请求赔偿,可以赔多少?居住满一年的话外地农村户口可以按上海市的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收入计算公式吗?

其他 2012-03-16 11:1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享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住宿费、辅助器材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等等待遇。 具体金额需要细算。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 8个月本人工资
  • 要看鉴定是工伤鉴定还是人身损害鉴定。
  • 你好,2011年7月1日之前认定的,上海市的规定是外来人员发生工伤的是享受一次性工伤赔偿的,九级是3万5千元,医疗费在支付标准以上的综合保险承担30%,不适用工伤保险的办法。2011年7月1日之后认定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按照工伤赔偿。 2、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结束时可以6个月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及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跟户籍无关。 4、如果存在竞合的,还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大概5万吧,具体看你的收入情况。
  • 可以按照上海城镇标准计算赔偿。
  • 根据缴纳保险的性质确定赔偿数额。
  • 社保局咨询
  • 你好,你的情况,交通事故的可以按照上海城镇 标准赔偿。需要可以当面咨询
  • 要看鉴定是工伤鉴定还是人身损害鉴定。
  • 你好,工伤九级,如你的劳动能力鉴定书是在2011年7月1日以后出来的,你可以要求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少于35064元)、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两项补助金是以2010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96元的标准计算,去年的标准还没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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