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结婚半年,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当初过了彩礼,需要退还吗?登记了

彩礼 2022-02-07 12:0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法律上规定的这三种情况就应当退还。 (一)两边未处理成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成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关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则,大前提就是没有缔成婚姻,且现已给付了彩礼钱的状况。 (二)两边处理成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起日子的。 这种状况是男女两边现已履行了成婚的必经法定程序,契合合法的婚姻关系,可是两边并没有真实的日子在一起的状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日子困难的。 彩礼钱是成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资产,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状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日子的状况。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还有其他的财产分割吗
  • 当事人请求退还彩礼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属于法定情形的应该予以退还。
  • 退还彩礼的3种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2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2、3种是以离婚为条件
  • 具体需要看彩礼的数额,婚后是否共同生活等因素判断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