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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职工在l1999年由农场动员、批准,自己投资开垦的土地原定承包期是三十年。到期后农场可以无偿收回吗?投资人可继续承包?

土地纠纷 2022-01-29 09: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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